明溪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(2017年中央资金)第二期培训班开班公示
发布时间:2018-04-23 08:17信息来源:明溪县政府点击数: 字号:【大 中 小】
明溪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
(2017年中央资金)第二期培训班开班公示
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闽财(农)指〔2017〕122号)及《明溪县农业局 关于举办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(中央资金)培训班的通知》(明农〔2018〕43号)文件精神,明溪县今年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。力争培育一批有文化、懂技术、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,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。决定举办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(2017年中央资金)第二期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1、培训人数:45人
2、培训对象:年龄在18-60周岁的农户。
3、培训时间:2018年4月24日—4月28日,累计培训时间不
少于5天(30课时,含实训)
4、培训地点:明溪县夏阳乡政府会议室
5、收费标准:财政补贴1000元/人,学员免费。
联系人:杨如成 联系电话:18859899299
明溪县农业局
2018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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