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江雄等5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8-02 11:32信息来源:明溪县人社局点击数: 字号:【大 中 小】
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人社〔2017〕290号文件精神,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、心理测评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江雄等5位同志为公务员,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起算。
录用为公务员名单如下:
明溪县公安局 江 雄 刘懿晨 曹钦中 林挺雄
明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刘坤辉
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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